开云网页登录学生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
报销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贵州省《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厅发〔2009〕7号)和贵阳市《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劳通〔2009〕103号)文件精神,结合开云网页登录实际,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就开云网页登录学生日常门诊医疗费报销,特制订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条 报销对象
开云网页登录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以下简称参保大学生)。
第二条 资金来源
大学生日常医疗费用由贵阳市社会保险机构按学校上年的实际缴费人数,以每年30元/人,每年一次性拨付。由学校统一使用和管理,该费应专项用于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补助。
第三条 组织实施
参保大学生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校医院协助。
第四条 普通门诊就诊报销制度
1、学生就诊的医院应为贵阳市正规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能开具正规的医疗费用发票或收据。
2、每人每年限报一次,原则上每年的11月份开展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工作。
第五条 门诊就诊报销原则
1、参保大学生门诊就医,每人医保范围内门诊产生的费用,未超出100元(含100元),医疗统筹基金报销100%。超出100元的,医疗统筹基金报销1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本人自行支付。
2、学生就诊时先交付全部费用,后持:
(1)学生证;
(2)医保卡(未领卡的暂不提供);
(3)门诊病历;
(4)医药费原始发票或收据;
学生自行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在师生事务中心的窗口登记,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批量制作《开云网页登录学生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名单汇总表》,由财务处统一代发。
第六条 大学生医保不予报销的范围
1、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种体检费一律不予报销。
2、门诊挂号费不予报销。
3、凡报销单据、病历、有弄虚作假或涂改者,以及不符合病情用药者,除不予报销外,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4、就诊医院必须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凡在集体、个体诊所就诊及药店购药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5、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违法犯罪及交通事故等造成的伤残所发生门诊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6、学生在休学期间或在异地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学校门诊医疗统筹基金不予报销。
7、各种整形、美容手术、近视眼矫治费;
8、不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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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5日